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锡教发〔2017〕289号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
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规范学校管理,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作了十个方面的规定,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现将该《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意见》精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开展学习活动,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教育厅部署要求上来,谋举措,出实招,坚决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学校自查工作。各地要指导各中小学对照《意见》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县区层面的常态化检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抓好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的检查和整改。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处罚制度。开展市级规范学校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专项行动。市教育局将在学校自查和县区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课程管理、作业管理、校内违规集中补课、校外培训机构补课、作息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专项督查,通过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和飞行检查的方式,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
2.无锡市规范学校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专项行动方案
3.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