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惠教发[2017]60号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学、中心(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无锡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下发《无锡市规范学校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现将该文件转发各校,并就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统一到《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上。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生态的需要,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通过学习讨论等,使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做到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做好《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贯彻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上。
二、迅速部署落实,把行为规范到《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上。
省《意见》对规范学校管理,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明确了十方面规定和三十条要求,涉及到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市《专项行动方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五方面问题做出了专项行动安排。全区各校要迅速有效全面的把工作组织开展起来,在学习领会《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细化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学校的办学行为、教师的教育行为、学校的管理等规范到《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上。
三、切实自查整改,确保《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的贯彻执行取得成效。
全区各学校要对照《意见》和《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工作要全面细致、发现问题要真实确定、整改措施要科学有效、整改过程要及时到位,通过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务必把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到省市的要求上。各校自查整改报告(书面、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请12月8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教育局308办公室)。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处罚。
学校要切实履行规范学校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推诿、不懈怠;教师履行教书育人责任,教育教学行为要符合师德规范和教育规范。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继续全面指导学校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课程管理、作业管理、校内违规集中补课、校外培训机构补课、作息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督查,通过集中检查、不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学校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
监督举报电话 惠山区教育局:83592631 惠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83592403
附件: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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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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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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